女子利用哺乳期行窃被抓 称逃避法律制裁

2014年06月14日17:50  三湘都市报 收藏本文

  本报6月13日讯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近日批捕了一起盗窃案。主角是一个大家庭里的三个女人,妯娌关系。她们都才刚刚当上母亲,一人身怀六甲,另外两人尚在哺乳期。而其中一名女子的举动更是让人大跌眼镜:她的丈夫和公公就在不久前因盗窃罪被送入狱,而她却不以为戒,留下两名幼子在家,前往长沙大肆行窃。

  一周得手七次

  一周之内,六台苹果手机,每台以1700元现金变卖给二手贩子后折合人民币近万元。这是盗窃嫌疑人刘灵和她的两个堂妯娌赵燕、陈媚在长沙的“生财之道”。

  她们的活动范围一般在火车站附近,选择下手的对象往往是独自看店的老板、老板娘。“我们三个人分两批进店,一个人先进,拉住老板问价钱,另外两个人过十多分钟进去,把老板的注意力吸引过去,然后由先进店的人下手。”刘灵说。

  不仅是看店老板,要是碰到粗心大意的顾客,她们也会下手。  去年12月30日,芙蓉区乔庄附近女人街的一家精品店内,她们趁一女顾客不注意顺手把她包里的钱包夹走。

  用类似的方式,这三个女人在一周之内连续七次得手。

  丈夫、公公因盗窃尚在服刑

  25岁的道县人刘灵是今年2月21日被警方刑拘的,因为其家中尚有幼子无人监护,警方按规定将针对她的强制措施由刑拘改为监视居住。和她类似的还有她的堂妯娌赵燕和陈媚。一人刚怀孕,一人刚生完小孩不到11个月,得益于孕育,两人都由刑拘变为监视居住。

  当办案人员找到刘灵时,她并不讳言:“我们在老家时就知道,在怀孕期或者哺乳期犯罪可以逃避法律制裁。”

 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,最让检察官诧异的是刘灵一家。“根据我们的调查,她的丈夫和公公前不久刚刚因为犯罪活动被判入狱,正在服刑中。而她作为两个幼儿目前唯一的监护人,居然利用幼子作挡箭牌,继续干这种违法犯罪活动。”检察官说。

  金牌律师团

  法律是不是对此无可奈何?

  类似刘灵三妯娌的举动,法律是不是对此无可奈何?

  三湘华声金牌律师团的王锦文说:“我国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,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如果是正在怀孕、哺乳期的妇女,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。但这几妯娌以怀孕、哺乳期为挡箭牌故意犯罪,并欲以达到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目的,其如意算盘并不能得到实现。因为在其哺乳期满后,仍可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。”

  ■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龚化 通讯员 徐卓

(原标题:利用怀孕和哺乳,三妯娌疯狂盗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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